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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8篇

发布时间: 2023-04-20 16:4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请假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请假的管理制度(优秀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请假管理制度 篇一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依据员工年休假规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签核,人力资源部审查通过后依法办理补薪作业;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补假条)。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2、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六、病假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2、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数在15天/年内的,工资发放基数为月基本工资的70%;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8、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9、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10、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产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14、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1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请假的管理制度 篇二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 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 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2、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2、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3、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上海加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篇三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 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 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 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 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 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 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 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 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 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 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请假规章制度 篇四

一、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必须请假

1、半小时以内的短假教师口头向年级组长请假,行政人员口头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口头向总务主任请假,作记录备查不记考勤;半小时以上但不足两小时的短假,由年级组长填写《教职工请假记录》;短假原则上不能影响课务。如突发紧急事件需要影响课务时,一般应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解决,并由年级组长告知教务处,由请假者承担代课费。短假累计三次或累计时间达2小时算半天事假。

2、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写好请假条,因病请假除急诊外必须附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假证明。急诊凭单位领导签字和急诊诊断证明在3—5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请假批准后,持请假条到教务处或总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务。除特殊情况(如突然身体不适、发生意外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请人代办请假以及事后请假一律无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课或代班而擅离职守,否则作旷工处理。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及“五一”、“十一”长假前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期间原则上不批准事假。

3、请假期满必须立即销假,按时上班,如果需要续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5、教师在上班时间要离校参加函授进修、学习培训与考试等,必须事先凭学习、考试通知单在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参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课需别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代课费。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除外。

6、批准假期权限:

年级组:两小时以内的短假。

教务处、总务处: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长: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长: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个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需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个月以上需经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校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

教务处、总务处负责将员工请假情况在学校公告栏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据公示如实记载并有义务有权利到教务处、总务处查证核实。年级组长批准的短假务必及时记录在册,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全部责任由年级组长自负。请短假出校园者务必在门卫室详细登记(时间一栏由门卫填写),否则按制度追究请假者和门卫责任。

附:有关各种假期的规定。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

(2)寒暑假(限教师享受)

(3)结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十五天。

(考虑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的婚假、探亲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

(4)产假3个月,难产假3个半月,晚育兼难产假4个月。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计划外孕流作公假,计20天。

(5)丧假:丧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4天。

二、关于迟到、早退、缺席、中离、旷工的规定:

1、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2、凡迟到、早退或中离超过10分钟不足一小时则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经学校同意而无故不上班达 1 小时以上即为旷工;两次缺席算旷工半天。

三、开会出勤:

教职工政治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以事先通知的时间为准,除因公和事先请假以外,点名时未到现场即为迟到,10分钟后才到算缺席,整个集会一直未到算旷工半天,提前离会算早退,提前离会时间超过10分钟算缺席。

四、上课出勤:

上课铃声已响时,该上课的教师未到课堂即算迟到;上课10分钟后才到堂算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算中离,超过10分钟算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前下课算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五、教职工出勤的奖惩办法:

1、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年级组汇总后(含出勤统计、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报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查后(凡不符合请假程序、手续不完整的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并对批假者进行批评)送财务室一份,并张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请假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xx-xxx年5月3日起执行。

请假制度 篇六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

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请假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有关请假的规定事项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各部门员工的请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准则。

二、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遵守本准则。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批准。

四、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处领取《请假条》。

2请假人详细填写所属部门、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等内容后,一式两份,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签字。

3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备案,一份交门卫留存并登记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通知到行政部,否则记旷工处理。

五、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三天以内者要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批准。超于三天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2部门领导须请假者,则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假别分类

1事假

(1)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且须提前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4)不满半小时着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4小时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

(2)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期间内的工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且没有全勤奖。具体如

下: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②病假超过1

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工资

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③假

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

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④上

述人员病假期间,各类津贴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⑤病

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

(2)经医院证明无法正常工作的;

(3)须提供公司领导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

(4)工伤期间内的工资,公司给予其基本工资;

4其他假别

(1)其他假别包括婚嫁、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2)请假必须听过公司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

(3)婚嫁: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复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续假

1周;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4)丧假(直系亲属)3天,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5)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员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期

间的工资不享受绩效考核,给予其基本工资

(6)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

3天、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3天,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7)陪产假:法定婚龄男方可享受1天陪产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亲假:暂无

(9)路程假:除了过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时间无,此路程假仅此针对路

程较远者。贵州地区单次3天,浙江地区单次1.5天,江苏地区单次

1天;

(10)七、补充说明

(1)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请假事宜;

(2)因突发事件或疾病必须请假而未办理手续的,应先告知上级部门领导,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旷工的认定:未经批准而强行请假者;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休假者(事后又无办理补假手续);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批准续假,继续休假者;捏造虚假事实或无理由休假者;全月迟到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计

请假制度 篇八

酒店为完善请、休、销假制度,统一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请假和休假,必须履行当事人书面报批的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先口头请假或来电电话请假,或委托人请假,经批准后休假,但必须在休假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下列日期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员工请假分下列几种:

(1)病假:因病假治疗休养或住院治疗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申请病假,每年积计15天为限;

(2)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3)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75天,小产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请假1天

(4)丧假: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丧家三天超时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时不计薪金,产假按工资标准计发50%薪金;

5、请假及核准权限

(1)休假一天以内,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2)部门经理请假,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产假不得超过15天,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

(4)轮休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

6、酒店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的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按医疗期规定以公假论,公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7、凡未按规定请假和未办妥书面请假手续的,均不得先行离职,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9、请假者和核准者,必须将休假者离职期间的相关工作和经办事务妥善安排和处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0、员工因病住院,必须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并出具住院证明报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疗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本,否则作旷工处理;

11、休假完后及时到所在部门机办公室销假,如继续休假,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休假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再行休假;

12、酒店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可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13、受到批准的请假均不计工资,扣发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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