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65-20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目录1 总则2 术语3 港址选择4 设计基础条件5 港口平面6 进港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7 装卸工艺8 港口交通、港口集疏运9 给水、排水10 消防11 供电、照明12 通信、船舶交通管理13 自动控制、计算机管理14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气调节15 环境保护16 劳动安全卫生17 节能18 港口保安附录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港工程的水域、陆域、装卸工艺及相应配套设计师的总体设计。对以潮汐作用为主而停靠海船或内河船舶的河口港,既有合流水温特性又受潮汐影响停靠海船的河港,总体设计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的有关规定执行。